在風的最前線,守護麥仔寮
新植造林
專案目標與特色
濁水溪是全臺灣最長的河川,每遇颱風、大雨,即氾濫成災,故愈接近出海口之河道愈為寬廣、河沙沖積也愈多,加以每年東北季風肆虐,位於出海口南岸雲林縣麥寮鄉一帶的居民,長期以來飽受風沙之苦,生活品質堪虞。
本案基地係位於麥寮鄉1805號區外保安林,緊鄰六輕聯絡道及濁水溪堤防,原為低窪地,考量區外保安林完整性及鄰近村落幼童安全性,除保留部分濕地外,以六輕工業區尾水池清淤之泥沙堆置填覆後,規劃辦理新植造林,以加強保安林之防風、抑制揚塵之功能。
藉由企業與在地部落、社區團體之合作造林,讓居民可參與居住環境守護,栽植原生濱海適地植物,增加工作機會及經濟收入,提高海線青年返鄉之意願,兼顧環境、經濟及社會之發展。
本案基地係位於麥寮鄉1805號區外保安林,緊鄰六輕聯絡道及濁水溪堤防,原為低窪地,考量區外保安林完整性及鄰近村落幼童安全性,除保留部分濕地外,以六輕工業區尾水池清淤之泥沙堆置填覆後,規劃辦理新植造林,以加強保安林之防風、抑制揚塵之功能。
藉由企業與在地部落、社區團體之合作造林,讓居民可參與居住環境守護,栽植原生濱海適地植物,增加工作機會及經濟收入,提高海線青年返鄉之意願,兼顧環境、經濟及社會之發展。
所在位置
雲林縣 麥寮鄉
交通狀況
位於 濁水溪出海口生態園區 附近。
西部濱海公路/台17線到麥寮轉入六輕聯絡道
西部濱海公路/台17線到麥寮轉入六輕聯絡道
預計執行期間(實際執行期間依契約所訂)
2025/09/01起
至
2044/12/31止
預估所需經費(萬元)
600 萬元
基地分類
海岸林
現況說明
1.本基地位於國土保安區,海拔高度約8公尺,原地勢低窪預計以六輕工業區尾水池清水泥沙培厚,土壤偏粘性。預計於114年6月底前完成填置,再辦理復育造林。
2.基地靠近六輕工業區,位於六輕聯絡道旁,交通尚稱方便。
3.因土壤顆粒小,偏粘質,透氣性較差,建議新植前先辦理土壤改良,並增加澆水工作,以提高造林木存活率及生長。
2.基地靠近六輕工業區,位於六輕聯絡道旁,交通尚稱方便。
3.因土壤顆粒小,偏粘質,透氣性較差,建議新植前先辦理土壤改良,並增加澆水工作,以提高造林木存活率及生長。
專案辦理事項
1.土壤改良:本案六輕工業區之尾水池水源係來自濁水溪,主要供應工業用水,其淤泥前經學術單位檢驗、評估,對敏感型植物之生長略有影響,餘化學性質應不影響一般樹種之生長,惟顆粒細小,粘質性高,仍建議栽植前適度辦理土壤改良(如撒播綠肥作物、混拌有機介質等),以加速造林木生長。
2.整地、新植:
(1)配合中部地區雨季(2~5月)辦理,以三角栽植造林方式,建議每公頃栽植3,333株(預計栽植木麻黃、黃槿、白千層、苦楝、草海桐、黃荊等,全面積共栽植約9,500株)。
(2)造林用苗由南投分署以苗圃現有苗木提供,企業須負責苗木之搬運及管理,企業亦可自備適地之原生樹種苗木進行栽植,惟須先經本分署審核同意。
3.撫育
(1)補植:於新植後第2、3年配合雨季各辦理補植1次,苗木規定同上。
(2)刈草:視造林木生長需求適時辦理之,以不使雜草凌壓造林木為原則,預估第1~6年各辦理3,3,2,2,1,1次,第7年以後(中後期)撫育約每3年刈草1次,共約18次。
(3)澆水:考量當地氣候條件、現場土壤狀況及季風影響,為造林木成活及生長需要,建議新植後第1~6年可適時辦理澆水,預估約130次,水源及澆灌設備自理,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含有毒物之污水。
4.辦理至少1場次造林及撫育作業地方說明會:於造林區域鄰近地方辦理,邀請對象包括地方部落及鄰近社區民眾。
2.整地、新植:
(1)配合中部地區雨季(2~5月)辦理,以三角栽植造林方式,建議每公頃栽植3,333株(預計栽植木麻黃、黃槿、白千層、苦楝、草海桐、黃荊等,全面積共栽植約9,500株)。
(2)造林用苗由南投分署以苗圃現有苗木提供,企業須負責苗木之搬運及管理,企業亦可自備適地之原生樹種苗木進行栽植,惟須先經本分署審核同意。
3.撫育
(1)補植:於新植後第2、3年配合雨季各辦理補植1次,苗木規定同上。
(2)刈草:視造林木生長需求適時辦理之,以不使雜草凌壓造林木為原則,預估第1~6年各辦理3,3,2,2,1,1次,第7年以後(中後期)撫育約每3年刈草1次,共約18次。
(3)澆水:考量當地氣候條件、現場土壤狀況及季風影響,為造林木成活及生長需要,建議新植後第1~6年可適時辦理澆水,預估約130次,水源及澆灌設備自理,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含有毒物之污水。
4.辦理至少1場次造林及撫育作業地方說明會:於造林區域鄰近地方辦理,邀請對象包括地方部落及鄰近社區民眾。
期待公司團體參與項目
1.辦理生態調查與監測。
2.辦理員工家庭日及教育推廣活動。
3.協助在地營造或社區參與。
4.公司場域營造材料使用國產竹木。
5.協助友善農林產品行銷。
2.辦理員工家庭日及教育推廣活動。
3.協助在地營造或社區參與。
4.公司場域營造材料使用國產竹木。
5.協助友善農林產品行銷。
可合作在地社區部落/社團/民間團體
雲林縣麥寮鄉橋頭及新吉等社區發展協會
面積(公頃)
2.87
永續發展目標(SDGs)
主要目標
次要目標
保安林空隙地新植造林,強化防風及抑制揚塵功能,促進森林永續經營,且提高森林綠覆度,防風定沙並保護國土,藉由適度的造林撫育工作,營造健康的林相,有效維護物種及環境的多樣性,提升國土保安及森林永續經營。
次要目標
森林具有調整及涵養水源、淨化空氣、保護國土的功能,維持保安林林相完整,營造健康、優美的林相,為海線居民提供更優質的生活環境,並提供國人更多有益身心的去處,更益於國人健康,也保障了生命財產安全。
媒合企業與在地社區發展協會合作,採用在地居民加以培訓,就近從事林業之造林、撫育工作,增加就業機會及一技之長,讓在地居民可以兼顧家庭照護與工作營生,穩定家庭經濟收入,降低城鄉差距;亦可引進企業永續經營的思維,協助鄉村經濟發展。
透過與企業及在地社區、團體等多元夥伴合作的關係,實地參與土地的規劃與經營操作,藉由實踐的過程,溝通、討論並體驗海岸造林工作的艱苦與不易,加強對保安林保護的意識,共同防止森林火災、濫倒廢棄物等不法行為,並提升土地認同感。
藉由共同新植造林,可持續性的維護保安林資源,避免保安林的破壞,也可以增進企業與在地居民對保安林環境與生活及保安林功能的認同與瞭解,有利於減少資源浪費,並可發展社區生態旅遊,促進綠色經濟,維持保安林永續經營。
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
主要目標
次要目標

本基地緊鄰濁水溪出海口,鳥類資源十分豐富,附近並有多筆草鴞調查紀錄,藉由保安林孔隙地新植造林、撫育,永續國土利用,有效維持保安林應有之防風定沙功能,可以加強國土保安,並增強生物多樣性、生態系功能和服務,維持該區域生態完整性和連通性。
次要目標

保安林空隙地新植造林,強化防風及抑制揚塵功能,促進森林永續經營,且提高森林綠覆度,防風定沙並保護國土,藉由適度的造林撫育工作,營造健康的林相,有效維護物種及環境的多樣性,提升國土保安及森林永續經營。

要求新植前辦理至少一場次在地社區說明會,充分說明並溝通,確保在地社區居民對造林基地所在之生物多樣性相關決策制定、訴諸司法及資訊取得方面,得到充分、公平、包容、性別平等和參與,並尊重他們的文化和其對土地、領地、資源和傳統知識的權利。

藉由保安林孔隙地新植造林、撫育工作,恢復、維持並增進保安林對人類的貢獻,包括調節空氣、水源涵養和氣候調節、促進土壤健康、授粉安全和減少疾病風險,藉由濱海適生樹種造林的生態系造林方法,造福人類和自然生態系。

鼓勵企業參與合作造林,協同在地社區部落發展,提供相關專業之培訓研習,並辦理造林地生態監測,瞭解生物多樣性之變化及所面臨的風險,並向消費者揭露、惠益分享,降低對生物多樣性的負面影響,並促進有利於永續生產模式的措施。
預估碳匯效益(公噸二氧化碳/年)
24.40
生物多樣性監測
本案具生物多樣性監測效益,建議企業額外執行或捐款由本署執行全臺生物多樣性調查並分享監測結果。
核發成果證明條件
於造林後每年年底配合企業申請,本分署派員辦理造林成果檢測,符合下列條件時,得報請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核發成果證明:
(一)造林成活率:完成全面積造林地整地及新植工作,並於第1年年底達成活率達80%以上,後續於每年底分署派員檢測時,第2、3年成活率達70%以上、第4~6年成活率達60%以上,第7~20年則依第6年規定成活率得每年遞減1.5%。
(二)刈草:為免影響造林木之生長,造林地內之雜草、蔓藤應視造林木生長情形適時予以刈除,其刈草高度以不影響造林木生長為原則(第1年植列15公分以下、草列20公分以下;第2、3年植列20公分以下、草列30公分以下;第4年以後植列30公分以下、草列40公分以下)。
(三)澆水:為補充苗木栽植初期及乾燥季節造林木生長之水分需求,應視造林木生長實際需求辦理澆水工作。尤其,在苗木栽植初期,如降雨不足,應配合人工澆水,俾利苗木存活。
1.澆水時機應視天候及造林木生長狀況實施,並得視天候狀況調整其頻度。在炎熱季節應避免中午期間進行澆水作業。
2.作業時應視造林木現況充分澆水,並避免以強力水柱直接沖擊植穴,致根部土壤遭掏洗而根系裸露枯死。
3.辦理澆水作業前需事先通知監工至林地現場,監督廠商確實依規實施澆水工作並拍照。
4.用水:本作業之用水,其水源及澆灌設備均由企業自行負責,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含有毒物之污水,避免因澆水不當而對植栽產生不良影響。
(四)其他:與在地村落、社區團體合作成果。
(一)造林成活率:完成全面積造林地整地及新植工作,並於第1年年底達成活率達80%以上,後續於每年底分署派員檢測時,第2、3年成活率達70%以上、第4~6年成活率達60%以上,第7~20年則依第6年規定成活率得每年遞減1.5%。
(二)刈草:為免影響造林木之生長,造林地內之雜草、蔓藤應視造林木生長情形適時予以刈除,其刈草高度以不影響造林木生長為原則(第1年植列15公分以下、草列20公分以下;第2、3年植列20公分以下、草列30公分以下;第4年以後植列30公分以下、草列40公分以下)。
(三)澆水:為補充苗木栽植初期及乾燥季節造林木生長之水分需求,應視造林木生長實際需求辦理澆水工作。尤其,在苗木栽植初期,如降雨不足,應配合人工澆水,俾利苗木存活。
1.澆水時機應視天候及造林木生長狀況實施,並得視天候狀況調整其頻度。在炎熱季節應避免中午期間進行澆水作業。
2.作業時應視造林木現況充分澆水,並避免以強力水柱直接沖擊植穴,致根部土壤遭掏洗而根系裸露枯死。
3.辦理澆水作業前需事先通知監工至林地現場,監督廠商確實依規實施澆水工作並拍照。
4.用水:本作業之用水,其水源及澆灌設備均由企業自行負責,不得使用工業廢水或含有毒物之污水,避免因澆水不當而對植栽產生不良影響。
(四)其他:與在地村落、社區團體合作成果。
本署回饋事項
申請單位可於專案執行地點設置標示牌(本署提供面板範本,由公司團體於專案內製作及設立)。
配合/協助辦理專案相關活動。
本專案合作之成果將於本分署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如FB、IG等)協助宣傳。
配合/協助辦理專案相關活動。
本專案合作之成果將於本分署官方網站或社群媒體(如FB、IG等)協助宣傳。
聯繫窗口資訊
南投分署
黃小姐 0492365226分機2222
suju@fore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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