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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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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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呼應ESG公司、團體永續發展之需求,本署從自然環境(E,environmental)、社會文化(S,social)和公司治理(G,governance)三面向中,針對E及S面向規劃專案類型,包含:自然環境面的自然碳匯及生物多樣性類別,社會文化面的林業文化與山林文化類別,除了媒合平臺上的專案外,公司、團體可依自身的專業、技術、資源等,主動向本署或各分署提出ESG專案合作計畫,經審查符合政策需求且確有實益者,可簽訂合作契約據以執行,惟自然碳匯專案涉林地使用及減量額度申請,不開放公司、團體自主提案。詳請參考專案類型介紹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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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專案公開期間以不少於三十日曆天為原則,公司、團體如對專案有興趣可將其加入追蹤清單,並可於公開期限內提出申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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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為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依財團法人法設立之財團法人,始可參與本平臺之ESG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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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媒合平臺第一階段先以本署國有土地業務轄管範圍內具備自然碳匯或生物多樣性效益之專案為主,於平臺上公開徵求公司、團體參與,第二階段將再開放其他政府機關或私有土地專案,經審核後亦可於平臺上公開刊登徵求公司、團體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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